浙江麦达尔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浙江麦达尔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浙江麦达尔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2015)绍虞破字第5号之五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本管理人将于2018年6月7日起开始对浙江麦达尔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该分配为最后分配,具体分配金额详见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网站。
债权人应及时受领分配额;未受领分配额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由本管理人依法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婷婷13918595891,沈佩勇15068175571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财富广场五号楼7层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
浙江麦达尔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