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姜琪:
让技术更好地 为办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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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永睿
“请看大屏幕,公诉人将以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举证。”在法庭上,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公诉人姜琪轻点鼠标,各种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在大屏幕上一一展示出来,这种直观的举证方式对于指控犯罪十分有力。
对新技术、新手段的娴熟运用,让姜琪办案更加游刃有余。他曾办理过一起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到案以来一直零口供,不承认贩毒,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包括向他购买毒品的人都指证他贩毒,但他就是不认。姜琪将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活动轨迹,根据时间在地图上一一标注,也将购买毒品证人使用的手机轨迹一一标注,在法庭上展示时完全重合,有力地驳斥了被告人的辩解,最终,被告人无话可说,低头认罪。
姜琪本科学习的是计算机专业,研究生读的是法律,到检察院工作之后,一直在公诉岗位,在工作中他就善于运用自己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辅助办案。多媒体示证对他来说是最基本的,他做出来的PPT,形象直观,既好看又有说服力。因为他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让技术更好地为办案服务。
电子数据恢复就是其中的一方面。现在高科技犯罪手段增多,而数据往往就是证据,如何恢复被犯罪嫌疑人销毁的数据,或者从数据中找到关键证据,是姜琪努力的方向。在一起伪基站案件中,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通过移动运营商的监测数据,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在杭州期间发送垃圾广告短信的数量,犯罪嫌疑人也对在杭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姜琪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前对计算机硬盘数据进行了删除,显然是在刻意掩盖什么,姜琪遂联合技术部门对硬盘进行数据恢复和勘验,查明计算机中曾有大量涉及贵州贵阳的垃圾广告短信。为将证据和犯罪嫌疑人关联起来,姜琪进一步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出行记录和住宿记录。果然,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去了贵阳,停留时间和短信发送时间完全吻合,且恢复的短信中措辞用语、电话号码都和在杭州发送的短信一样。最终,姜琪根据这些证据,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在铁证面前当庭认罪。
既有技术能力又有专业素质,在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应用软件开发工作中,也少不了姜琪的身影。2016年9月,全国人大授权包括杭州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认罪认罚制度试点,相应的统一业务办案系统也需要修改,包括各类权限等都需要重新配置,姜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抽调进京,参与开发、测试统一业务系统中的认罪认罚模块,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了最高检公诉厅的表扬。
“技术的生命在于应用,检察技术目的也是为了服务办案,开发为了应用,应用主导开发,一定要贴近应用这一关,在这一方面,我将继续努力。”这是姜琪的小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