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1915号
陆红惠:本院受理原告王琪明与被告陆红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1604号
陈林根:本院受理原告陈建华与被告陈林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原告陈建华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46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69号
毕利群: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市南浔三亚家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8年9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643号
刘国林(男,1969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镇东马家港42号):本院受理原告李伟珠与被告刘国林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随状书证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本案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