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有效整合舟山当地法律服务力量,促进事务所健康发展,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对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进行吸收合并。
合并后,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办理注销。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的资产、负债由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承接;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人员并入浙江京衡(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未办理完毕的业务,由浙江京衡(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承接办理;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财务资料、业务档案由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承接并移交浙江京衡(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保管。
特此公告。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