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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声 明

  杭州浩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姓名:李勇)、发票专用章遗失,声明作废。原公章“3301050020837杭州浩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浩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自2018年5月30日起销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杭州浩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声 明 2018-06-12 2 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