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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绍兴越峰羽毛球有限公司、浙江新亚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绍兴越阳人造板有限公司、陈晓冲、鲁晓武: 何国平已于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将持有的对绍兴越峰羽毛球有限公司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曹淼森所有,截止二0一七年四月三十日,该债权合计本金人民币28958556.41元(大写:贰仟捌佰玖拾伍万捌仟伍佰伍拾陆元肆角壹分);利息人民币4681536.97元(大写:肆佰陆拾捌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玖角柒分),债权金额合计33640093.38元(大写:叁仟叁佰陆拾肆万零玖拾叁元叁角捌分)。与该笔债权相关的其他担保、抵押、质押等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向曹淼森(住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景园荷风四面8幢F座,身份证号:330106196707160452)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             何国平 曹淼森 

  二0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债权转让通知 2018-06-14 2 2018年06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