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月3日15时2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664号
陈丙定:本院受理原告叶兴剑与被告陈丙定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农药款人民币2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开庭前一日。本案于2018年9月5日10时2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蔡东升、徐宝根: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蔡东升、徐宝根为信用卡纠纷(2018)浙1003民初42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蔡东升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186028.2元,并支付自2017年12月30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大唐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费用、违约金(以年利率24%为限);二、被告徐宝根对蔡东升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年8月30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并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42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告蔡东升、徐宝根银行账户存款共计202228元,冻结期限一年。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421号
张鑫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张鑫杰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张鑫杰立即偿还原告透支款笔本金人民币22994.24元及从2018年1月11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以年利率24%为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年9月5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3民初3657号
蔡雪平、林明利: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蔡雪平、林明利为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蔡雪平立即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47818.98元、并支付自2017年10月29日起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大唐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费用、违约金(以年利率24%为限);2、被告林明利对蔡雪平上述债务负连带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