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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JC(资管)2016-003),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抵押人、担保人的全部债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证债权、抵押权相关的诉讼追偿权等)依法转让给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抵押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债权转让的事实。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6-26 2 2018年06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