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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垃圾清了水泥铲了,损毁的耕地旬月“复活”

公益诉讼让耕地的主人感叹:没想到这么快!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陈露 

  本报讯 农田被浇上水泥,本该种上的庄稼变成了成堆的废品、塑料。近日,在台州市椒江区铁腕监督之下,被非法占用长达10余年的1万余平方米耕地,在1个月内就实现了复耕,这让和检察官一起到田里验收复耕情况的徐老汉感叹不已:“没想到这么快!我还以为自己看不到了……”

  2003年,位于椒江的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陈街道某村村民徐某与其胞弟(已去世)经商议,向本村几户村民租得部分耕地,徐老汉就是外租耕地的农户之一。本来,徐老汉觉得自己年事已高,无力耕种,与其空置不如租给他人,可没想到,徐某兄弟俩将租来的耕地和自家耕地连成一片,填上了废渣,还在部分地块浇上水泥。之后,这些地又被转租给他人堆放回收、拆解的塑料和废品,农田变成了“废品回收场”。

  2015年,国土部门发现了该地块被非法占用情况,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经鉴定,至2015年徐某非法占用耕地11397平方米(折合17.09余亩),原种植条件达到重度损毁程度。2017年3月,徐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虽然徐某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被毁的耕地并未得到恢复。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后,椒江区检察院在排查中发现了该案中的公益诉讼线索,后通过现场调查、约谈徐某以及走访国土部门证实,该地块的毁损情况未得到恢复,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今年4月23日,椒江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国土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此后,国土部门向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徐某修复耕地。近日,在检察官的现场见证下,1万余平方米的土地上垃圾清了、水泥铲了,曾经重度损毁的耕地终于恢复了应有的模样。

  据了解,公益诉讼制度推行以来,椒江区检察院已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0余件,立案10件,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各领域,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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