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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丈夫给女同事发红包,妻子一看比年收入还多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嘉 罗锦雯 李国苓 李洁 应昌波 路余 孙淑女

  

  时间:

  7月5日

  地点:

  湖州吴兴区法院

  小方与男同事小李曾有过暧昧关系,两人志趣相投,久而久之便产生了感情。期间,小李经常通过微信红包及支付宝转账,向小方汇钱,金额从10元到1万元不等。

  一开始,小方对小李的慷慨很感动,但单纯的姑娘万万没想到,这不仅给她带来了一段难以启齿的“被小三”经历,最后还被告上了法庭。

  在法院,小方坦承,她不知道小李已婚,两人是在谈恋爱;小李则一直低着头,支支吾吾不好意思说话。而在同事们看来,两人举止亲昵,俨然是一对情侣。

  经法院查实,自2017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小李共向小方转账近40次,金额共计5.9万余元。有时,小李一拿到工资,马上就通过支付宝全部转给小方。有时,小方因还信用卡或家庭需要会主动向小李借款,小李自己手头没钱,就向熟人借高利贷,然后转账给小方。

  2018年5月,小李的妻子小赵偶然发现了丈夫手机里的秘密,她要小李说明缘由,小李称这些钱均是借给同事小方的。

  但小赵一看,前前后后有近6万元,比小李自己一年的收入还要多,小赵一气之下闹着要离婚。小李见妻子暴怒,便答应一定把钱如数要回来。当天,小李在妻子小赵的怒斥下致电小方要求还钱。小方又气又恼,将小李的微信拖入黑名单,并拒接小李的电话。

  小赵见联系不上小方,心急如焚,更是怒火中烧。第三天,小李在妻子的训斥和陪同下,向法院起诉小方,要求小方归还上述钱款并支付利息。

  法官说,如果小李未婚,那么恋爱期间的赠与,是他对自身财产的处分,小李及家人均无权要求小方返还。但这个案子中,小李已有家室,他赠与小方的钱款属小李、小赵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小李的赠与行为明显不属家庭必要支出,因此,小李对小方的赠与属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行为。法院判决小方返还小李赠与的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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