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2958号
王国义:本院受理原告苏小波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2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2451号
吴玲玲、李芸、金建华:本院受理原告朱世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40号
黄敏:本院受理原告湖州织里宏祥印花材料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2748、274号
姬小建:本院受理原告董建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11日14时00分在本院菱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9748号
罗康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罗康男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1、请求判令被告罗康男偿还所欠丰收贷记卡透支本金人民币1969.29元,计算至2018年5月22日止透支利息1528.06元、违约金9096.83元,合计透支余额12594.18元,之后按丰收卡(贷记卡)领用合约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止。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9月26日9时50分在本院第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