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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拍下司法网拍的宝马车又反悔,4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法官:司法网拍非一般购物,悔拍有代价

  通讯员 金娜 杨帆 

  兴冲冲参与一辆宝马车的司法网拍,竞拍成功后却不缴纳余款。近日,一名竞买人因悔拍,被嘉兴市南湖区法院裁定其缴纳的4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

  2018年4月,南湖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纠纷案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的一辆宝马X6越野车。因李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拍卖、变卖这辆车用于清偿债务。

  2018年6月22日至6月23日,这辆宝马X6越野车被拍卖,受到了追捧。淘宝网拍卖平台页面显示,当时6名竞买人从22.5万元开始起拍,经过69轮激烈竞价,最终被竞买人覃某以37.2万元的最高应价竞拍成功。其中,竞拍保证金4万元覃某已汇至法院账户,余款根据拍卖公告应在2018年7月4日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

  可过了限定时间,覃某经法院催缴后仍未缴余款,使得此次拍卖目的未能实现。随后,法官联系覃某并要求他来法院沟通具体情况。覃某告诉法官,自己确实有一个淘宝账号,但一直是他妻子和儿子在用,儿子今年13岁,是个初中生,经常用他这个淘宝账号买文具用品和衣服鞋子等。当法官问到“竞拍车子保证金需要4万元,怎么会是你儿子参与拍卖的”,覃某又改口说,自己并不清楚竞拍规则,不知道如何出价,点错了。

  法官要求覃某打开他的手机淘宝APP,发现覃某淘宝的成交记录并没有文具用品和衣服鞋子等,反而是除了竞拍这辆宝马车外,还曾竞拍一套商业住房,且竞拍成功。

  询问中,法官得知覃某是嘉善人,宝马车拍卖前并未到法院实地看车,也不曾打电话向法院询问相关情况,仅仅是看了几张照片,甚至连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也没仔细看过,就随意竞价。

  最终,法院认为,竞买人覃某的行为构成悔拍,裁定这辆宝马越野车重新拍卖,覃某缴纳的4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直到这时,覃某才后悔:“原来悔拍是要担责的,白白让4万元打了水漂,教训深刻啊!”

  法官说法:

  淘宝网司法拍卖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勿盲目跟拍。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覃某竞拍成功后又悔拍,其缴纳的4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这笔保证金除了补偿再次竞买的差价、成本外,多余的将用于冲抵被执行人的债务。

  广大群众在参与司法网拍前,一定要阅读并理解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感兴趣的被执行资产要有充分了解,并进行心理价位预估,再参与竞买,切勿盲目跟拍,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拍下司法网拍的宝马车又反悔,4万元保证金打水漂 2018-07-11 2 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