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案定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08时5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053号

  陈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05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586号

  楼红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58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1791号

  赵明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179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02引调3120号

  童瑞文:本院受理原告余晓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10万元整,并支付利息8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起诉之日,息随本清止);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1744号

  王小珍:本院受理原告傅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责令被告王小珍偿还原告借款35000元整,利息按月利率百分之二计算至归还之日;二、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11破4号

  2018年5月8日,本院根据浙江佰心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佰心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在债权申报期间,19位债权人申报19笔债权,经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债权金额为23427464.92元。截至2018年6月20日,除管理人的报酬外,本案实际发生公告费、刻章费等破产费用共计1490元,均尚未支付。现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07-11 2 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