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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联合纪委监委 专找“特殊老赖”谈谈执行的事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罗德鑫 

  本报讯 “我们是柯城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请跟我们走一趟!”面对法院的拘传,衢州市柯城区某局公职人员方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近日,为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快速执结一批涉特殊主体特别是涉党员和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衢州市柯城区法院开展了一场凌晨集中执行行动。

  方某此前为朋友邵某向银行借款20万元提供担保。因邵某未按期支付利息,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邵某偿还本息,方某承担连带责任。邵某一直在外地未有踪迹,方某作为担保人,根据法院裁决,要依法申报财产情况。但方某一直拒不申报,也不主动履行。当天上午,方某被带到柯城区法院执行局,经过训诫谈话,方某非常后悔,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对于他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法院处以罚款1000元。

  据了解,当天上午,柯城区法院邀请区纪委、监察委的有关负责人,对41名党员和公职人员等涉特殊主体进行集中训诫约谈。多名被执行人在约谈后纷纷主动履行,当天执行共到位金额133万余元,传唤拘传党员、公职人员41人,执毕案件16件,部分履行24件,拘留1人,同时罚款22人。

  柯城区法院院长祝菊红介绍,针对特殊主体的执行难问题,该院在去年4月提出了关于执行工作的“六个一律”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对涉特殊主体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予以通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今年6月7日,柯城区法院还联合区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对公职人员、党员被执行人发出专项行动的通知,由相关单位约谈这些被执行人。通知发出后的一个月,共有21名被执行人按期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执行到位金额21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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