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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几乎用遍了强制措施,“老赖”没动静

依法对企业断水断电,效果真来了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单巡天 

  几乎所有的强制措施都用上了,可被执行人还是“老方一帖”。眼看着案子就要陷入僵局,绍兴市中院的执行干警敏锐地发现了“老赖”的一个“痛点”。近日,被执行人终于将4万元执行款汇入了绍兴市中院的执行账户。

  金华某工具厂是一家经营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等的企业,是商标“鲁班号”的注册人。2014年9月初,他们发现嵊州有个地方销售的硬质合金锯片上也印有“鲁班号”的商标字样,而这批锯片的生产商则是位于江苏的一家工具公司。金华的工具厂随即向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执法人员当场查获670张由江苏某工具公司生产的、标注“鲁班号”标识的各类型号的硬质合金锯片。

  2017年9月,金华工具厂向绍兴市中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定江苏工具公司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赔偿金华工具厂经济损失4万元。不过,判决书生效后,江苏工具公司方面并没有如期履行义务。

  金华工具厂申请执行后,绍兴中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就向江苏工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邱某娣寄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随后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系统对这家公司及邱某娣的银行存款、房产等情况进行了彻查。

  江苏工具公司名下有一块几十亩的土地,建在土地上的厂房达1.4万平方米,但是因为土地和厂房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该案标的,不适宜作为强制执行的首选目标。

  几天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法院查封了江苏工具公司名下的两辆机动车。然而,执行干警经核查发现,这两辆机动车其实是别人挂靠在公司名下的,实际所有权人都是案外人,查封车辆并不会对被执行人产生任何影响。

  因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也未按要求报告财产,江苏公司及邱某娣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由于邱某娣“失踪”,7月9日,法院对邱某娣作出拘留决定,并联系公安进行了全省布控。

  可是,整套强制措施下来,执行工作依然停滞不前。执行干警感到很蹊跷,于是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可能都是“假的”!

  经过调查,原来,邱某娣的哥哥邱某国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早在诉讼开始前,邱某国就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转移给了长期居住国外的妹妹邱某娣。而原公司的巨额财物在诉讼前也都被转移到了由邱某国控制的一家新公司,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难道没有办法了吗?执行干警们突然想到,虽然不宜对厂房直接进行拍卖处置,但法院有权联系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断水断电处理!这样一来,不仅生产会被迫中止,也可能会影响设备的后续使用。

  这次,收到执行通知书的邱某国再也无法淡定了,赶紧缴纳了4万元执行款。不仅如此,他还将之前拒不缴纳的1380元诉讼费也一并汇了过来。该案终于顺利执结。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依法对企业断水断电,效果真来了 2018-07-19 2 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