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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503民初501号

  沈六顺: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市南浔圣船水泥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503民初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303号

  陶振宇:本院审理原告万兆生与被告陶振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523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陶振宇给付原告万兆生借款4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月8日起按月利率0.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利随本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二、本案受理费800元,由被告陶振宇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纳。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8219号

  金华市婺城区大昊翔装饰材料经营部、郑阳高、吴淑芬:本院受理原告戴根旺诉被告金华市婺城区大昊翔装饰材料经营部、郑阳高、吴淑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02民初8219号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16559号

  卢青松: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诉被告卢青松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02民初16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22号

  郑润勇:原告郑润勇诉被告田祝荣、刘青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02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田祝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归还原告郑润勇借款本金7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266.83元(暂算至2017年12月28日,以后按年利率6%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二、驳回原告郑润勇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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