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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前男友在她车上装跟踪器,她向法院求助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杨丹 梁斌 罗青青 钱俊皓 刘竹柯君 王叶倩

  

  时间:

  8月1日

  地点:

  玉环市法院

  “我们分手后,他每天的电话就很多很多,都是不同的外地号码打过来,晚上也打骚扰电话。”对于刚刚结束的这段姐弟恋,周女士叫苦不迭。为此,周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周女士说,2014年11月,年近四十的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14岁的蔡某,并迅速陷入了爱河,住到了一起。但两人相处起来并不太愉快,周女士很快发现蔡某性格急躁,而且比较偏激,外面也欠了很多债务。2016年底,周女士提出分手。但蔡某不同意,通过电话、短信不断骚扰周女士。

  “他还在朋友圈编造一些我的坏话,我们有很多共同好友,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周女士说。

  就在不久前,周女士接到蔡某的电话,对方准确报出了她的位置,甚至连她接下来将拐向哪条路都一清二楚,这让周女士惊出了一身冷汗。随后,周女士在自己的车上发现了一个跟踪器,她确定这就是蔡某的“杰作”。不仅如此,在跟蔡某见面时,周女士还遭到了他的殴打,为此周女士还曾三次到派出所报案。

  感到绝望的周女士只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周女士说,自己和蔡某并没有正式结婚,也不知道法院管不管这件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同居关系虽然不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周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因此,法院裁定禁止蔡某对周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蔡某骚扰、跟踪、接触周女士和相关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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