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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公告清单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7月2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诸暨恒珵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8-08 2 2018年08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