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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真真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债权转让清单
(转让基准日:2018年5月20日)
债务人名称:【义乌市奥尔卡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
1、本公告清单列式截至2018年5月2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应支付给李真真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 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 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真真
2018年8月15日

  根据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真真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义乌市奥尔卡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李真真。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李真真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义乌市奥尔卡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李真真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真真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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