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盛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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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清单:(单位: 人民币元)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司法文书、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借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杭州华盛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签署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杭州华盛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附件清单中债务人的债权本金及孳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华盛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
特此公告
浙农锦城公司联系电话:18057577758
华盛达公司联系电话:0571-85133118
杭州华盛达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农锦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