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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说法

电动车和轿车碰撞 交警判电动车全责 “因为你闯红灯”

  叶兴良 

  近日,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对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张某因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这是该大队首次对非机动车因交通违法引发事故作出全责认定。

  据了解,当日中午11点30分,在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与银安街路口,一辆自西往东行驶的电动车与一辆自南往北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路口视频监控发现: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而小型客车属正常行驶。

  对此,交警在事故勘查后作出责任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未遵守信号灯通行,造成交通事故负全责。伤者不但医药费和电动车修理费要自己承担,还要支付轿车修理费。

  另据悉,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是“饿了么”公司的外卖小哥。当时,张某急着赶时间闯红灯,不料与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碰撞后,轿车司机主动报警,并联系“120”救护车将张某送医救治。

  为做好事故预防工作,针对外卖小哥事故多发的实际,辖区交警中队当即约谈“饿了么”外卖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员工进行了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再教育,同时对路面外卖小哥骑电动车进行严管。

  交警也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要随时注意从两侧突然冒出来的非机动车,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遇到骑在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避免发生碰擦。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6 电动车和轿车碰撞 交警判电动车全责 “因为你闯红灯” 2018-08-16 2 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