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吨的大船怎么在一夜之间“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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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嘉 刘竹柯君 蔡婷婷 张现师 翁履平 叶旭耀 李晓伟
时间:
8月14日
地点:
临海市法院
偷钱、偷车都不足为奇,但你见过偷船的吗?还是重达500多吨的庞然大物。临海的翁先生本来也不信还有这种事,但他花了180多万元买来的渔船,确实在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了。
翁先生说,2016年,他花光了积蓄还向银行贷款才买了这艘渔船,买了没多久就遇到禁渔期,他把船一直停在码头。去年3月31日,眼看禁渔期快结束了,翁先生来到码头,却发现这么大的一艘渔船竟然凭空消失了,他立即报警。
民警通过分析和排查,将目标锁定在了曾经帮翁先生开过船的两个伙计梁某、张某身上。随后,2人及另一名参与盗船的葛某相继归案。
3人很快坦白了一切。原来,梁某和张某曾经帮翁先生开过渔船,对这艘船很熟悉,所以他们要偷船,根本没有技术难度,他们还知道渔船的钥匙就藏在船舱的一处角落。于是,梁某和张某在一天傍晚趁着涨潮将船驶离了河道,然后开到了嘉兴乍浦。
“船这么大,你们怎么掩人耳目呢?”法庭上,法官对此也很好奇。
梁某说,他们给渔船“整了容”,重新喷涂了颜色,还改了船号和外观。再由葛某通过象山人许某某(已另案处理)居中介绍,把船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洪某(已另案处理)。洪某虽然知道船是赃物,但看价格便宜,便买下了。
事后,梁某分得18万元,张某和葛某各分得26万元。之后,翁先生的渔船又几经易手。警方最后找到船时,它正安静的“躺”在温州一码头。
温州渔政部门介绍,他们发现这艘船的时候,正值禁渔期,而这艘船在海上飘来晃去,很是惹眼,于是渔政执法人员就将它拦截了下来。船上人员无法出示船只证件,于是,渔船就被扣留在了码头。
根据相关规定,这艘无证船只将被解体。幸好临海警方及时赶到,船才被追回,发还给了翁先生。
梁某、张某、葛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8个月、11年8个月、5年6个月,并分别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