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1万多买冰毒,却买回一包冰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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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嘉 刘竹柯君 蔡婷婷 张现师 翁履平 叶旭耀 李晓伟
时间:
8月15日
地点:
青田县法院
“这下我可真是被黄某给坑死了!”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王某狠狠地骂着黄某。
王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可他觉得自己“冤枉”极了。
41岁的王某是青田人,和黄某平日里称兄道弟,关系密切。今年3月,在黄某的提议下,两人决定贩毒。于是,两人分工合作,王某负责筹集购毒资金,黄某则负责联络毒品卖家。后来,黄某联系到一个微信名叫“胡启风”(身份待查)的男子。4月2日,王某拿着借来的2万元,和黄某一起去湖北省黄冈市找胡启风购买冰毒。
到湖北后,黄某先单独与“胡启风”见了面。但“胡启风”表示,自己并没有冰毒,他建议拿冰糖冒充一下卖给王某,先把钱骗来再说。黄某想了一番后,答应与“胡启风”合作,用冰糖冒充冰毒,以135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其中,黄某分得1万元,“胡启风”分得3500元。
“我对毒品一无所知,黄某告诉我买冰毒是很机密的事情,只能由他一个人对接,所以我就没管。”王某辩解说,平时他就很相信这个兄弟,没想到他竟会这样骗自己。
交易完成后,黄某和王某驾车带着假冰毒回到青田。“毒品”是买到了,但是如何将卖出去呢?王某打了黄某很多电话,让他介绍贩卖毒品的路子,但黄某却失联了。王某开始怀疑自己被骗了。
4月27日,王某在城里碰到黄某,两人大打出手,王某打电话报警。民警将2人带到派出所后,王某交代了全部的情况。
经检验,“疑似冰块白色晶体”中未检出甲基苯丙胺的成分,质量为129.76克。
王某认为自己买的不是毒品,并没有贩毒。法官并不觉得他“冤枉”。法官说,法律规定只要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一律定罪科刑。王某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并将误以为真的甲基苯丙胺从湖北黄冈市运送到青田,王某参与并实行了整个贩卖、运输毒品犯罪的行为。虽然是假毒品,但属于王某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犯罪未遂,依法只能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