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扣押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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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游情天
本报讯 近日,平湖市法院的7名干警,前往上海市松江区,对被执行人上海某箱包公司的一套流水线机器设备进行扣押。
此前,该公司因拖欠货款,被原告诉至平湖市法院。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对该其厂房内的流水线机器设备进行查封。
今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该公司在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也未申报公司财产,平湖市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采取司法拘留惩戒措施。程某被拘留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但该公司却在履行了第一期付款后没了下文。
平湖市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对机器设备进行扣押。这套塑料板材流水线设备整体庞大、结构复杂,需要进行拆分才能装车运输,费时费力。在炎热的天气条件下,干警最终顺利完成了扣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