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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九龙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8年7月31日,九龙环境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6403.42万元,利息5652.93万元,本息合计12056.35万元,抵押物位于绍兴市。该户债权由浙江鸿正建设有限公司、绍兴中龙建设工程公司、绍兴市龙旺建材有限公司、杨和超、俞秀丽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由债务人名下的位于绍兴市胜利东路392号1601室的办公楼(总建筑面积1121.84平方米,土地面积212.93平方米)以及绍兴镜湖家私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朝皇路718号房产(建筑面积1694.8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债权的交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赖方庆 联系电话:15658828636 0571-85778282

  电子邮件:laifangqi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11-12层 

  对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资产处置公告 2018-08-23 2 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