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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8)浙0702民初8379号

  龚庆良、兰溪市荣光砂石场、陈小英:本院受理原告丁根良与被告龚庆良、兰溪市荣光砂石场、陈小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1857号

  陈振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诉被告陈振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外网查询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被告陈振华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额29905.91元及利息(含罚息)17110.31元[利息已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2018年5月30日,以后利息(含罚息)按照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共计47016.22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时10分在第十九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2652号

  王海华、潘丽勇:本院受理原告吕宗来诉你们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26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201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5888号

  滨州市金义置业有限公司、楼兵:本院受理原告吴建华与被告滨州市金义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分公司、王勇,滨州市金义置业有限公司、楼兵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解除双方的参建协议;2、判决被告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参建款21.2万元并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14480元及106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8年11月21日15时00分在本院西门四楼1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2698号

  台州云泽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洪亮与被告台州云泽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8)浙0784民初269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08-23 2 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