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达鹏律师事务所现为个人设立的事务所,因发展需要,拟改制为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向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后,原有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事务所承继。特此公告。
浙江达鹏律师事务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