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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债权转让公告

  温州奔宇人造革有限公司债务人: 

  温州奔宇人造革有限公司下列应收款债权本金及孳息已依法转让给杨权兴(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5401067117)享有,由其行使债权。请各债务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即向杨权兴清偿债务。具体应收款如下:

  特此公告。 

  温州奔宇人造革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债权转让公告 2018-08-29 2 2018年08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