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务所的指派函。

  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2370号

  叶慧正:本院受理原告李卫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归还欠款120000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化学元素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引调3792号

  郑卸土祥:本院受理原告吴金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判令被告郑卸土祥偿还借款人民币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二、判令被告郑卸土祥承担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卡、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化学元素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航埠法庭第二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民初5654号

  郑卸土祥: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802民初565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郑卸土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马丽君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05年4月5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04民初7482号

  上海合阳时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同阳):本院受理(2018)浙1004民初7482号原告台州市中衣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经营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18年11月21日)。原告起诉要求你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68572.7元,并支付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2018年11月23日8时5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09-06 2 2018年09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