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当面说“你老婆喜欢我”,这下他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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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瓯文 南轩 慕煊 胡景翊
时间:
9月4日
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法院
“有些话真的不能乱说啊。”王某无比懊悔地说道。虽然在案子里,王某是被害人的角色,但他却带着几分歉意,请求法庭能够轻判伤害他的张某。
王某在温州瓯海做电缆维修工作。张某是他的徒弟,这个25岁的贵州小伙早早地就成了家,妻子在一家按摩店做技师。
王某很喜欢按摩,陆续几次到张某妻子所在按摩店找她按摩。熟悉之后,王某说话也放肆了起来,甚至张某在场的情况下,王某也会对张某妻子说出“我喜欢你,我要把你带走”之类的话。
师徒一起上班时,王某更是毫无顾忌,经常当着同事的面对张某说,“下班后,我去找你老婆按摩啊。”张某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很不舒服。
6月3日中午,张某约王某一起吃晚饭。王某下班后,就带了个朋友开车去接上张某,到边上一家小吃店吃饭喝酒,后来又叫了朋友李某一起吃。
几个人吃着吃着,张某突然拿出王某和自己老婆的微信聊天记录,质问王某是不是勾引他老婆,和他老婆有没有关系。“那是你老婆喜欢我!”王某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张某再也按捺不住,把杯里的啤酒泼向了王某,两人大吵了起来。在争吵过程中,李某搬起凳子想吓唬吓唬张某。谁知,张某从背后拿出一把刀来就向李某砍去,砍伤了李某的手臂。混乱中,王某的头部也被人用钢管砸伤。
双方被人拉开后,王某赶紧报警。经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二级,王某构成轻微伤。
事后,王某才解释说,“我和张某老婆根本没有关系,就是平时在微信上有联系,有时候说些玩笑话。”
对自己的打人行为,张某也觉得“太冲动了”,李某和王某也对张某表示了谅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