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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宝泰顺耀有限公司与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宝泰顺耀有限公司与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宝泰顺耀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志超电源有限公司和长兴飞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户贷款货币为人民币,截止2015年01月20日,人民币债权总额为46664830.98元,其中本金4450万元,利息2164830.98元。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宝泰顺耀有限公司

  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宝泰顺耀有限公司与浙江伊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9-11 2 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