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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分家产协议 要全体通过吗?

  读者梅子:

  我和丈夫婚后生了4个子女,几年前,我丈夫曾起草分家协议,除了三儿子外,其他人都在协议上签字。去年,大儿子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分家协议中所涉利益。我想问一下,这份还缺三儿子签字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力?

  答:

  大家庭生活中涉及的财产分为两类财产,一是夫妻共有财产,二是家庭共有财产。

  分家协议书中涉及的仅仅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在处分时,只需夫妻二人达成合议即可进行处分。如果分家协议书中涉及的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在处分时,必须经子女等全体家庭成员同意方为有效。实践中,如果分家协议书经所有权利人参加并签字确认,内容未违反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定,财产权属性质明确,在实际处理中一般参照其内容处理。

  上述咨询的分家协议书如果仅仅是夫妻二人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三儿子没签字,不影响效力。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分家协议书没有三儿子签字,对三儿子不产生效力。

  均由温正搭律师回复作答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分家产协议 要全体通过吗? 2018-09-17 2 2018年09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