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在浙江法制报2018年7月26日15版刊登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序号13的瑞安市金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担保人瑞安市伟宏水产冰冻有限公司,应更改为瑞安市伟宏水产冷冻有限公司,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9月18日
在浙江法制报2018年7月26日15版刊登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中,序号13的瑞安市金诚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的担保人瑞安市伟宏水产冰冻有限公司,应更改为瑞安市伟宏水产冷冻有限公司,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