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张五宝于2018年9月17日在浙江法制报第9版联合发布“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五宝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第二段开头 “柯守正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需更正,更正后的内容为“张五宝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
张五宝现公告要求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五宝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273712
张五宝联系电话:13681930571
2018年9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