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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浙江嘉韬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变更公告

  我所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适应本所不断发展的业务需要,决定将组织形式由个人所变更为普通合伙所。

  特此公告!

  浙江嘉韬律师事务所

  2018年9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浙江嘉韬律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变更公告 2018-09-20 2 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