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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970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赵晓丽:本院受理原告台州市黄岩三宝塑胶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4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2393元,减半收取6196.50元,公告费200元,合计6396.50元,由原告台州市黄岩三宝塑胶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吴忠杰:本院受理原告王玲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吴忠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玲岳借款10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2700元,由被告吴忠杰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2300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杨美丽:本院受理原告卢海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杨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卢海杰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3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6元,公告费400元,合计706元,由被告杨美丽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06元(款汇: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账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夏子豪:本院受理原告蒋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003民初37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夏子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蒋豪借款2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9月25日起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0元,公告费400元,合计1350元,由被告夏子豪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8-09-27 2 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