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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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宏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宏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西藏宏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宏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致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