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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债权转让方余仙敏与债权受让方莫小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债权人余仙敏将其依据(2013)温永商初字第43号民事调解书享有的对史恩连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及对史长江就史恩连借款本金100万中的50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莫小业。

  债权人余仙敏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莫小业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通知。                     余仙敏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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