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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他看了张“遗书”后,付了一大笔钱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刘竹柯君 秀舟 张祖豪 叶旭耀

  

  时间:

  10月26日

  地点:

  青田法院

  法警将一张假遗书和一堆假银元拿到法庭上,作为证据让被害人周某进行确认。周某回忆着自己被骗的经历,久久不能平静:“原以为可以发一笔小财,没想到反吃了大亏,都怪自己贪小便宜。”

  被告人伍某和向某,一个48岁,一个54岁,两人本都是农村妇女,在湖南老家赶集时相遇,聊得十分投缘,便结伴出去“发家致富”。

  今年6月12日到了温州,出了车站,两人便跑到附近杂货店里花500元买了假的“银元宝”“金块”“银碗”“银元”等,另外还特意找了一张假的遗书。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她们还从地上捡了些旧报纸,把这些东西分批包装起来。

  道具是准备齐全了,下一步就是物色“买家”。6月13日,两人从温州坐车来到了青田,找了半天,锁定了青田城区一家副食品店的店主周某。伍某先进店,谎称自己在山口工地里捡到一些东西,还有一张“遗书”,“我也不大懂,你帮忙看看”。周某半信半疑地将“遗书”拿过来“研究”了一番。随后,伍某把向某叫进来,把“银元”“金块”等都拿了出来。伍某和向某一唱一和,周某最终以1.71万元买下了50个假银元和3块假金块。

  周某把“金块”拿去一家金店鉴定。鉴定结果一出,他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法院认为伍某、向某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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