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舟山群岛新区嘉奕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8年9月30日,债权本金为2500万元,利息为361.31万元,由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184号一层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由浙江天禄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欧阳曦东、戴锋辉、董冉、樊依一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良好的财务和诚信情况等条件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3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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