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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公 告

  经群众举报、本机关调查和调取相关规划竣工图认定,位于西湖区文三路498号天苑花园2#商住楼二楼杭州文苑网吧有限公司东侧和北侧分别有一砖混结构楼梯和一铁质楼梯属违法建设, 该2#商住楼东侧砖混结构的楼梯西侧固定在房屋墙体上,东侧和北侧由砖混结构及铝合金玻璃框架结构构成,顶部覆盖铝塑板,南北长10米,东西宽1.8米,占地面积18平方米,高度4米,现为该处网吧上下通道(由一楼进入二楼),该2#商住楼北侧铁制楼梯南侧固定在房屋墙体上,西侧以钢管作支撑在地上,东西长9米,南北宽1.2米,占地面积10.8平方米,高度4.8米,现为该处网吧逃生通道(由一楼通向二楼),两处楼梯合计占地面积28.8平方米,该两处违法构筑物现由西湖区文三路498号天苑花园2#商住楼二楼杭州文苑网吧有限公司实际使用,该处房屋现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浙江省直同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

  因西湖区文三路498号天苑花园2#商住楼二楼杭州文苑网吧有限公司租用场地处此前曾租于他人开过茶楼和网吧等,现承租人和产权管理方均否认其是搭建该违法建筑的行为人,原产权管理方人员和承租人下落不明无法核实, 故该违法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无法确定。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现要求该违法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翠苑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公告期限届满仍未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联系电话:88806736,地址:西湖区万塘路266号之江大楼一楼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公 告 2018-11-07 2 2018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