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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公告

注销公告

  原临安市燎原法律服务所(证号:211010111401)、原临安市昌华法律服务所(证号:211010111403)自2013年至今已停止业务活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终止。现依法向社会公告并由我局报原设立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两所原有执业证及公章已遗失声明作废,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合伙人享有并承担,特此声明。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注销公告 2018-11-15 2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