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900001040000225089001,在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后及时将收据复印件送交本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2018年11月5日第10版法院公告栏中,苍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的苍南万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应为(2018)浙0327破23号,特此更正。
(2018)浙1004民初8948号
许航瑜、许建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许航瑜、许建敏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材料、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截至2019年02月27日)。一、判令被告许航瑜偿还原告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88241.58元及资金占用费32820.51元(该资金占用费按日利率0.06%从每笔代偿之日起算至2018年6月8日,2018年6月9日以后的继续按上述的计算方式算至被告还清之日止)。合计121062.09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三、第二被告许建敏对上述两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由审判长朱丹、人民陪审员陈芳萍、人民陪审员王炳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2月28日9时2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18)浙72民特493号
本院于2018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丹贞申请宣告周文军公民死亡一案。周文军,男,汉族,1979年10月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鹤进路1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30225197910091279。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周文军在“浙象渔50058”船(原船名“浙象渔28005”船)上担任船员,于2018年8月28日凌晨1时许与该船一同失联,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周文军应当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周文军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周文军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情况向本院报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8)浙72民特497号
本院于2018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姣君申请宣告李宗公民死亡一案。李宗,男,汉族,1977年11月23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象山县鹤浦镇黄金坦村13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3022519771123127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李宗在“浙象渔50058”船(原船名“浙象渔28005”船)上担任船员,于2018年8月28日凌晨1时许与该船一同失联,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李宗应当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