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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公告

  原建德市乾潭法律服务所(证号: 211010111209)自2012年起已停止业务活动,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终止。现依法向社会公告并由我局报杭州市司法局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服务所注销后的债权债务由其设立人承担。原有建德市乾潭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和公章已遗失,特此声明作废。建德市司法局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公告 2018-11-19 2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