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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5268号

  邵小栋:本院受理原告方国生诉被告邵小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26民初52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972号

  王文吉、商彩云:本院受理原告张方兴诉被告王文吉、商彩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刘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春来、人民陪审员芮孟畅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浦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3570号

  刘迅: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立预3569号

  祝水香:本院受理原告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802民初7346号

  姜泽明、江志星、张云:本院受理的原告柴伙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802民初734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姜泽明于本判决生效这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柴伙旺借款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27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江志星、张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江志星、张云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姜泽明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3 法院公告 2018-11-20 2 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