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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注销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现已决定注销诸暨中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清算组负责人:任国英         

  联系电话:18957105308

  诸暨中金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注销公告 2018-11-21 2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