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浙0726民初7509号
金国元: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金国元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50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黄明涛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517号
陈健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陈健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51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黄明涛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8时45分在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838号
张天生:本院受理原告朱飞芳诉被告张天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838号案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09时20分在杭坪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221号
费淑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费淑芳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221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黄明涛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3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7496号
朱光振: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朱光振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749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黄明涛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君丹,人民陪审员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