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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机关5个先进集体6名先进个人获全国表彰

  通讯员 徐笑余 

  本报讯 昨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浙江省检察机关有5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个人获得全国表彰,包括检察机关最高集体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1个、检察机关最高个人荣誉——“全国模范检察官”2名、“集体一等功”4个和“个人一等功”4名。

  据了解,在这次四年一度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活动中,我省是受表彰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有11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获得表彰。他们是:“全国模范检察院”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主任高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公诉部主任章春燕,“集体一等功”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个人一等功”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詹政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部主任鲍键、海盐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沈家奎、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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