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鼓励 “互联网+慈善”规范发展
本报记者 许梅
本报讯 如今,“水滴筹”“轻松筹”等网上募捐,手机里的“蚂蚁森林”、微信捐步,以及免费午餐、志愿汇等各种慈善形式,已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互联网技术高度发展的浙江,如何进一步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昨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就互联网公开募捐形式等问题求解。
办法草案规定,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鼓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公开募捐活动的载体和形式;鼓励社会公众以电子支付或者其他合法的虚拟形式开展捐赠。
鼓励支持互联网募捐的同时,办法草案也对各种新兴的互联网募捐予以规范,比如规定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在提供公开募捐服务时,要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在显著位置公布慈善组织名称、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录和保存慈善组织在其平台发布的有关信息,履行相应信息公开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