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家中有大量法律书,每一本都精心研读
警方证据说话,法官该判就判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曹红兵
他骑着阻力车、拎着破窗锤,盗窃他人车内财物,流窜于台州各县市区疯狂作案;他自学法律、精研法条,把“零口供”当作抗拒刑事处罚的“金钟罩铁布衫”。
经过近两年的“烧脑战”,仙居警方终于用证据说话,将他送上了审判席;台州、仙居两级法院从年初到年末,三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终于将他绳之以法。昨天,记者从仙居警方获悉该案详情。
面对民警毫不紧张
2016年12月15日晚,仙居城区连续发生高档车辆被砸案,其中在一条街上就有宝马、奔驰、奥迪、玛莎拉蒂等不同品牌的5辆豪车被砸,宝马车主王先生放在车内的一个装有7万元现金的包被盗。
案件发生后,仙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调阅了多个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锁定了一名骑车男子。
男子骑黑色助力车,戴银色头盔,途中曾更换成鸭舌帽,戴着手套,手法娴熟老练。作案后,男子骑着助力车一路向东逃离仙居,视频中可以清晰看到助力车上有一个棕色的包,颜色与王先生被盗的包一模一样。
警方一路追到临海市医院,当晚在医院找到了嫌疑人藏匿在此的作案车辆。随后,民警在医院监控里,获取了嫌疑人逃跑的轨迹和清晰的面部特征,此后侦查人员迅速锁定重点嫌疑对象为临海籍前科人员项某。
翌日早上7点左右,嫌疑人项某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家门口时,侦查人员突然现身,奇怪的是他毫不紧张,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精研法律对抗制裁
民警在项某家中发现了大量专业法律书籍,每一本中都有他精心研读后作的标记。警方还在他家中查获了一把破窗锤,以及与案发现场嫌疑人作案时所穿颜色、样式相符的衣裤、鞋子、头盔等物品。
项某48岁,临海市人,此前曾两次入狱,在与警方的多次较量中,他练就了一身“抗审讯能力”。此次接受调查时,项某自认为“精通”法律知识,拒不承认自己作案。
项某反复说,民警在他家中扣押的外套、破窗锤、头盔等并非他本人所有,且从未使用过;案发当天,他一直呆在杜桥家中,没有外出;他也从来不骑助力车。与此同时,他开口闭口就是法律条文,俨然一副“法律专家”派头。
然而,项某留下的痕迹,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警方找出了他作案前后的活动轨迹,先后拷贝了容量累计达43个G的视频资料,里面均有他的作案身影,并一一与案发时间相佐证;对查获物品、作案车辆上提取到的微量物证、视频中的人像一一进行权威鉴定,结果显示:项某所有的措辞都是狡辩!
今年8月9日,仙居县法院就此案进行第二次开庭,项某照例手持三张正反面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辩护纸,在法警押送下步入被告人席。他先是发毒誓称自己从未实施过盗窃,继而侃侃而谈,对公诉方提供的证物、证人证言等,找出各种理由予以反驳……
然而,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他的所有辩驳统统站不住脚。法庭最终宣判项某盗窃罪名成立,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处罚金9000元。项某不服,当场表示要上诉。
近日,台州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